close
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被控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,還「吃好逗相報」,在通訊軟體Line中媒介給同好,一審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公務員與未成年性交易罪判刑3月、媒介部分判1年7月;台中高分院21日改判3月、1年10月,不准緩刑,全案可再上訴。



台中市刑大偵辦一起網路群組性交案,發現1名自稱「律師」的男子,以「小輪子」等在群組分享嫖妓心得,並介紹女子給同好,經追查「小輪子」就是檢察官蔡曉崙,台中地檢今年1月間指揮中市刑警大隊等單位拘提,蔡遭羈押、停職。

47歲蔡曉崙前年在網路上認識當時僅16歲的「重慶妹」,兩人談妥以每小時3500元代價性交易,蔡駕車載少女到火鍋店用餐後,再到汽車旅館性交易,事後兩人仍保持聯繫。蔡並在LINE的「茶餘飯後」群組,以「小輪子」暱稱張貼「重慶妹」照片、身材資本資料及性交易行情等內容,與同好分享,先後有5名男子與「重慶妹」聯繫發生性關係,她每次收3500元到4000元不等。

一審法官審酌蔡已與被害少女及其家人和解,蔡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,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及媒介2罪,各判3月和1年7月;檢察官和蔡都不服並上訴。

台中高分院認為蔡身為檢察官,竟背棄公職誓言,雖蔡表明真誠悔過、請求緩刑,但法官認為不宣告緩刑為適,依公務員犯與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判刑3月,可易科罰金。另公務員犯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的部分,則由接續犯改成一罪一罰,改判1年10月。

(中國時博客來網路書店 博客來網路書局報)

博客來書局網路書店
4556F172A47FDBE2
arrow
arrow

    christc0e3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